職場性騷擾的定義?下班後被同事/客戶/廠商持續性騷擾算嗎?

2024年3月8日國際婦女節,修正後的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上路。其中主要的修正內容,都是圍繞在「職場性騷擾」的調查與處理。

但什麼是職場性騷擾事件,而適用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呢?

為什麼要了解職場性騷擾的定義?

① 因為只有「職場性騷擾」才適用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不是職場性騷擾,就適用《性騷擾防治法》。

② 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有要求企業對於職場性騷擾,應有細緻的調查、處理流程,沒有照做,是會被處罰的。

哪些事件屬於「職場性騷擾」?

① 於執行職務時(上班期間),被特定人(雇主、主管、同事、客戶、廠商)性騷擾

② 於非工作時間(下班時間),被雇主性騷擾

③ 於非工作時間(下班時間),被所屬企業內同一人(e.g. 同事)持續性性騷擾性騷擾

④ 於非工作時間(下班時間),被不同企業內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之同一人(e.g. 客戶/廠商)持續性性騷擾。

以上談到的「持續性」性騷擾,是指被害人從工作時間到非工作時間都持續受到騷擾,騷擾行為具有時間密接性。

另外,發生在公共、可自由出入的場所,而且是不特定人的性騷擾行為(也就是並非工作場所的雇主、主管、同事、客戶、廠商所為的性騷擾),則是適用《性騷擾防治法》處理。(e.g. 百貨公司櫃員遭顧客性騷擾,或車站站務員遭乘客性騷擾)

職場性騷擾有哪些類型?

① 敵意式(最常見。e.g. 在工作場所開黃腔、不恰當肢體碰觸)

② 交換式(以與性有關的言行,作為勞務契約成立、分發、報酬、考績陞遷、獎懲等等交換條件)

③ 權勢型(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間,具有上下從屬的關係)

如果你是企業雇主、人資或法務,即應了解職場性騷擾事件的定義,並留意有哪些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的流程眉角要遵守,不但可確保企業不至於被處罰,也能提供員工一個更性別友善的環境,鞏固雇主品牌。

當然,法規終究只是必須遵循的「最低」標準,更性別平權的職場企業環境,仍有賴每一位身在職場中的成員共同協力打造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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