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跟蹤騷擾,我有哪些措施可以做?
《跟蹤騷擾防治法》自2022/6/1起正式施行,今天這篇來說明面對跟騷事件,被害人可採取哪三項法律措施。
面對跟蹤騷擾你可以怎麼做?
① 書面告誡
✦ 台灣立法參考日本實務研究
✦ 部分跟蹤騷擾行為人對於自身行為影響他人,欠缺自覺,以先以「警告」形式要求行為人不要再犯。多數行為人受到警告後,即會停止跟騷行為。
✦ 截至2024/5/31為止,已累計4,023件書面告誡
② 聲請保護令
✦ 加害人在收到書面告誡後2年內,再有跟騷行為,被害人可以自行或由檢警職權向法院聲請保護令
✦ 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長2年。屆滿前可以依據被害人聲請延長,每次延長不得超過2年
✦ 如果違反保護令上記載的要求,加害人會面臨「違反保護令罪」的刑責
✦ 截至2024/5/31為止,已累計125件違反保護令事件
③ 提告跟騷罪
✦ 原則上是告訴乃論(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)
✦ 但如果加害人行為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,則是非告訴乃論,不待被害人提告,檢警知道有犯罪嫌疑即可偵辦,且刑責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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