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職災時,企業與勞工可申請哪些勞動部職安署補助?
如果認定是職災,勞工、雇主分別都有可以申請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。此類補助對於職災勞工重返職場,以及提供其健康、經濟面的支持,都多少有幫助。
雖然不希望職災發生,但企業與勞工都還是可以預防性先了解有哪些補助。
勞工可申請…
① 器具補助(例如:特製輪椅、背架、髖部或膝部支架…)
✦ NT$100,000/年
✦ 每年最多補助4項器具(最低使用年限內,不得就同一輔具項目再提出申請)
✦ 應由醫師出具文件(註明需裝配生活輔助器具或復健輔助器具)
✦ 申請時應檢附「購買器具的發票或收據」
② 職能復健補助
✦ 計算公式:最低薪資乘以60%除以30日(2024年:約NT$549元/日)
✦ 補助日數依強化訓練日數計,最多180日
✦ 申請時應檢附「(勞動部會商衛福部)認可醫療機構,或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所開立的參加強化訓練完成證明」
雇主可申請..
① 輔助設施補助(例如:友善坡道、電梯、無障礙廁所…)
✦ NT$200,000(每一職災勞工同一職災事故)
✦ 申請時應檢附「輔助設施改善前後照片」、「輔助設施支出之發票或收據證明」
② 僱用補助
目的:鼓勵企業繼續僱用或新僱用因職災失能的勞工,協助勞工重返職場
✦ 勞工發生職災,符合《災保法》第43條失能程度,且仍有工作能力(將依職業災害勞工失能等級給付)
✦ 僱主繼續僱用該勞工滿6個月
-勞工原即受僱於該僱主:復工之日起6個月內平均月投保薪資*30~50%)
-勞工是新僱用:受僱之日起6個月內平均月投保薪資*50~70%)
✦ 同一職災最高補助12個月
✦ 申請時應檢附「僱用名冊、載明受僱者工作時數之薪資清冊及出勤紀錄」等工作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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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安署所開設的以上4種補助,即便是用於補助雇主者,本質其實仍是以保護職災勞工為出發點。
如果雇主持續支持職災勞工時,能得到經費支援,勢必也會更有意願、資源,給予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的機會,勞資其實是共榮的!
不論你是企業雇主、人資或勞工,都可以先了解這篇分享的內容以備不時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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